中国/新加坡经纬
15日,国航、南航、东航、海南航空、四川航空、春秋航空、深圳航空、厦门航空等8家航空公司陆续发布通知,宣布包括飞往日本航线在内的机票特别折扣计划。
国航通知如下:
根据外交部近期发布的旅行提示,已公布包括往返日本航班在内的机票特别处理方案,以帮助受影响的旅客更好地安排出行。具体细节如下。
1.适用条件
门票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要求:
(1)2025年11月15日12:00前购买或兑换新客票号以999开头的国航客票(含里程奖励客票);
(2) 客票上未使用的航班包括振航实际承运的航班2025年11月15日(含)至2025年12月31日(含)往返东京、大阪、名古屋、福冈、仙台、广岛、札幌、冲绳的a及与CA航班号的代码共享航班。
(3)2025年11月15日午夜后(根据机票预订取消时间)申请改签或退票。
2. 换票/退票政策
如果您尚未确定新的出行时间,请在航班预计起飞时间前联系您原购票渠道、国航客服热线95583或售票处取消您的机票预订。新的乘车时间确定后,将按以下规则接受客票变更和退票。
(一)机票变更
如果机票在有效期内,不收取首次改签费,但收取子舱位票价差价和淡季/旺季票价差价。任何后续变更都必须按照机票的条款和条件。
(2) 退款
在机票有效期内,您可以申请未使用航段的退款,无需支付退款费用。如果您对按照本须知原则修改过的客票要求退票,您必须按照客票的条款要求办理退款。
(三)差旅变更及审批
如果您更改行程或航空公司,您将需要申请原机票退款。我们建议购买新票。

以下是南航的广告。
1.参赛资格
对于2025年11月15日(含)中午之前购买或兑换的南航784航班始发的客票,行程中未使用的航班包括2025年11月15日(含)至2025年12月31日(含)期间南航实际承运的往返日本(含中转目的地)的航班,或使用南航航班号的代码共享航班。
2. 换货/退款政策赛
如果您在航班起飞前取消已预订座位,只要客票仍然有效,您就可以按照以下规则要求退票或换票。
(一)机票变更
若您首次改签同一航线南航实际承运航班,不收取改签费。若费率存在差异,将按规定收取差价。任何后续变更均需根据机票的条款和条件进行。
(2) 退款
如果您在客票有效期内要求退票,可免收退票费用。如果您对按照上述原则修改过的客票要求退票,您必须按照客票的条款要求办理退款。

以下是东航的广告。
一、适用范围(一)以东航781勾签发的国际、地区或国内航班等。机票包含至少一个与日本入境相关的未使用航段(包括但不限于东京、大阪、广岛、札幌、小松、鹿儿岛、长崎、新泻、冈山、福冈、静冈、名古屋、松山、冲绳、富山、熊本)。始发或中转航班(包括东航、上航或其他航空公司的航班),航班起飞日期为2025年11月15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其他未使用航段无限制日期。同一张票。
(2) 客票出票或补票日期:中午 12:00 之前2025 年 11 月 15 日。
(3) 取消日期
适用于2025年11月15日(含)至航班预定起飞时间期间取消行程的旅客。此规则不适用于在航班预定起飞时间之后或 2025 年 11 月 14 日(含)之前取消行程的旅客。
2. 换货及退款政策Rishi
如果上述范围经申请,客票有效期内可按以下规则办理退、换票。
(一)变更
如果您在原定航班前后3天内(含)提出变更航班,可免费变更一次航班。在原定航班之前或之后三 (3) 天以上进行的额外变更或航班变更必须根据机票条款和条件进行处理。
(2) 退款
客票有效期内,通过原购票渠道非使用航段可办理非自愿退票,不收取退票费用。如果您对按照上述原则进行修改的客票要求退票,则需要按照客票的条款要求办理退款。
(三)差旅变更及审批
如果您更改行程或航空公司,我们建议您申请原机票退款并要求退款追一张新票。
(4)不符合上述适用范围的客票,按原客票条款办理退票或修改。

四川航空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门票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要求:
(一)下午2:00前已开票或兑换876张客票(含里程兑换客票)的客票米。 2025 年 11 月 15 日。
(2)旅行日期在2025年11月15日(含)至2025年12月31日(含)之间的客票。未使用的机票行程包括川航实际承运的国内、国际航班以及使用3U航班号的代码共享航班。
(3)2025年11月15日零点后申请换票或退票。
2. 换货/退款政策
旅客在出发前取消已定座的,可在客票有效期内按以下规定办理变更或退款。
(1) 章安格
1. 在客票有效期内改签与川航实际承运航线相同的航班,不收取改签费。如果票价存在差异,您需要补足票价和舱位等级之间的差额。任何后续变更均需根据机票的条款和条件进行。
2. 行程及机票不可更改。如果您需要更改行程或航空公司,您需要退还原机票并购买新机票。醋。
(2) 退款
如果在机票有效期内到达,则原购买渠道不收取退票费用。

海南航空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若您于2025年11月15日0:00后(以取消预订时间为准)进行改签或退票,或您于2025年11月15日12:00前预订或换签国际880客票,行程将包含航班2025年11月15日之前所开出的客票(含积分兑换客票),海南航空实际承运的往返日本的航班。 (含)及2025年12月31日(含)。
2. 换货/退款政策
(一)机票变更
客票有效期内,首次变更为海南航空同航线实际承运航班的变更费用。若费率存在差异,将按规定收取差价。在此之后的任何变更将按照机票使用条款进行处理。
(二)关于退票
在客票有效期内,旅客可前往原购票点办理未使用航段的退票,无需支付退票费。如果您对按照本须知原则修改过的客票要求退票,您必须按照客票的条款要求办理退款。
(3) 对于上述变更/退款,您必须在航班预定起飞时间之前取消预订的座位。
3.其他
(一)不符合上述适用条件的客票,按客票使用条件处理。
(二)本通知自2025年11月15日16时30分起生效。 本政策本政策不适用于本通知生效日前退票或变更的客票。

春秋航空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2025年11月15日(含)中午12点前购买的,适用于2025年11月15日(含)至2025年12月31日(含)期间春秋航空(9C)实际运营的往返大阪、福冈、茨城、东京羽田、名古屋、札幌、佐贺、东京成田、冲绳、高松的航班。
2. 取消和变更的特别规定
1.对于属于上述适用范围的客票,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至航班时刻表期间,旅客要求退票或换票的,乌拉德出发时间。如果是这样,您将能够进行以下非自愿退款和更改:
2、如您改签春秋航空同航线较晚的航班且票价存在差异,将按约定或按规定收取改签费。您只能免费请求一次。
3、如您退票,免收退票费用。
4、2025年11月15日12:00之前办理退票或变更客票的旅客不适用本规定。
3、处理方法
团体舱客户请联系原票务部门申请。对于使用其他类的客户端,请使用以下方法。
1.进入春秋航空微信小程序“服务中心”-“机票退改签”。
2.下载春秋航空APP。 “服务中心”-“退票及改签”-“流程文件”。
3、登录春秋航空自助换退票链接:https://t.ch.com/fFYM8;
4. 登录前往春秋航空官网:www.ch.com-“旅行服务”-“飞机票取消或变更”;
4. 购买固定客票的旅客,适用上述特殊退、换票规定。 3天内退款或放弃行程不视为违规。
春秋航空温馨提示您,春秋航空客服热线目前正忙。建议您通过春秋航空微信小程序自行办理或下载春秋航空APP。

深航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如果您在2025年11月15日0:00(含)之后(以退票时间为准)申请改签或退票,2025年11月15日18:00(含)之前购买或变更的深航479张客票(含常旅客奖励旅客)将生成新的票号。该客票未使用的行程实际包含深航实际承运的航班zh 航空公司。 2025年11月15日(含)至2025年12月31日(含)期间,东京、大阪、名古屋,起降札幌机场使用深航航班号的代码共享航班。
2. 换货/退款政策
如果旅客尚未决定新的出行时间,可以在航班预定起飞时间之前取消预订。确定新的出行时间后,您可以按照以下规则办理客票变更或退票:
(一)航班变更
客票在有效期内,首次改签免费,但收取子舱位票价与淡季票价的差价。任何后续变更均需根据机票的条款和条件进行。
(2) 退款
只要机票在有效期内,您就可以退还未使用的航段(部分或已使用的,将扣除已使用航段的票价和税费),且不收取退票费用。如果您要求对于按照本须知原则修改的客票,您必须按照客票的条款要求办理退票。
(三)差旅变更及审批
不允许更改行程或获得批准。如果旅客要求变更行程或航空公司,我们建议退还原机票并重新购买机票。
三、本通知自2025年11月15日起施行。

厦门航空公告如下:
1.参赛资格
2025年11月15日(含)中午之前购买或兑换的731航班机票。未使用的行程包括2025年11月15日(含)至2025年12月31日(含)期间厦门航空实际承运的往返日本(含中转站)的航班,或使用MF航班号的代码共享航班。
2. 换货/退款政策
如果您在航班起飞前取消已预订座位,您可以按照以下规则申请退款或换货:因为机票仍然有效。
(一)机票变更
若您首次变更为厦航实际承运的同一航线航班,则不收取变更费。若费率存在差异,将按规定收取差价。任何后续变更均需根据机票的条款和条件进行。
(2) 退款
如果您在客票有效期内要求退票,可免收退票费用。如果您对按照上述原则进行修改的客票要求退票,则需要按照客票的条款要求办理退款。
(3) 变更或批准旅行
如果您更改行程或航空公司,我们建议您申请原机票退款并购买新机票。
(4)已办理自愿退票手续的客票,不予退票。 (五)不符合规定的客票上述适用范围按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jw视图
外交部发出紧急警告:
中国公民近期应避免前往日本!
今年以来,日本安全局势不稳定。针对中国公民的刑事案件频发。日本针对中国人的袭击事件时有发生。有些案件仍未侦破。在日中国居民的治安环境持续恶化。近来,日本领导人在台湾问题上公然发表挑衅言论,严重恶化中日人文交流气氛,给在日中国公民的人身和生命安全带来极大威胁。
外交部和中国驻日本使领馆已郑重敦促中国公民近期避免前往日本。中国人日本已在密切关注当地安全形势,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加强自卫。如遇紧急情况,请立即报警并联系驻日本大使馆或领事馆。
联系方式
日本紧急热线:119(急救、消防)、110(警察)、118(海上事故、海难)
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服务紧急热线(24小时):
+86-10-12308
+86-10-65612308
中国驻日本使领馆保护领事协助电话:
驻日本使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
+81-3-6450-2195
驻大阪总领事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
+81-6-6445-9427
领事保护与协助 驻福冈总领馆电话:
+81-92-753-6483
领事保护与协助 领事联系电话札幌将军:
+81-11-513-5335
领事保护与协助 驻长崎总领馆电话:
+81-95-849-3311
领事保护与协助 驻名古屋总领馆电话:
+81-52-932-1036
驻新泻总领事沙龙电话:
+81-25-228-8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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